当前位置:

足协评议:中甲无锡吴钩2-3大连鲲城 裁判错判一例点球进球有效

来源:微博

体育资讯04月22日讯 中国足协公布2026赛季第四期裁判评议, 包含中甲无锡吴钩2-3大连鲲城比赛中的三例,其中一例判罚点球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两例评议组不予判定。

判例十:中甲联赛第5轮,无锡吴钩VS大连鲲城。比赛第43分钟,大连鲲城踢角球,之后裁判员判无锡吴钩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手球犯规,并判罚球点球。

无锡吴钩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队员手球犯规,不应判本方手球犯规,不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现有视频无法清晰显示球是否与双方队员手臂接触的具体情况。评议组对此判例不予认定。

(视频:判例10)

判例十一:中甲联赛第5轮,无锡吴钩VS大连鲲城。比赛第45分钟,大连鲲城踢罚球点球,球被无锡吴钩守门员扑出,大连鲲城另一名队员补射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

无锡吴钩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补射进球的队员,在罚球点球时提前进入,不应判进球有效,应重踢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在罚球点球踢出前,无锡吴钩守门员已违规提前离开球门线,并且将球点球扑出。按照竞赛规则,应重罚球点球,并劝诫该守门员。大连鲲城补射的队员也提前进入罚球区,并且补射进球,也构成违规,并应重罚球点球,不可判进球有效。无锡吴钩守门员违规在先,构成应重罚球点球的主要原因。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

(视频:判例11)

判例十二:中甲联赛第5轮,无锡吴钩VS大连鲲城。比赛第70分钟,双方队员在大连鲲城罚球区内争抢后,无锡吴钩队员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

无锡吴钩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队员对本方19号拉扯犯规,本队应获得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现有视频无法清晰展示大连鲲城队员对无锡吴钩队员手臂拉扯的动作,以及无锡吴钩队员试图主动触球的具体情况。评议组对此判例不予认定。

(视频:判例12)